案情简介
A是一个专门从事鱼饲料生意的个体经营户,经朋友介绍认识经营鱼塘的B。2014年至2016期间,B共计在A处拿货近95万元。因B长时间不还款,所以A找到B要求B向A出具欠条一张,B的爱人也在欠条上签字。
律师分析
该案的案情是十分清晰的,A的证据也是相对充分的,胜诉的把握是非常大的,作为律师担心的就是案子胜诉后的执行问题。因此在接手该案的第一时间,律师就调查了B名下的房产,发现B名下有唯一一套住房。也和当事人说明了,唯一的一套住房现在法律规定是可以执行的,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,A表示理解。
办案过程
在处理该案的过程中,律师首先是建议当事人做了保全,这样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在拿到胜诉判决后的执行问题。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,法院做了调解工作,为了加快案件的进展,律师建议当事人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方案,最终调解结案。但因为当事人到期未履行,最终我们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。在执行的过程中,律师一次一次的和法官、B沟通,最终在律师的努力下,签订了以房抵债的协议,最终将当事人的唯一一套住房过户至当事人名下,当事人表示很满意。
办案要点
律师建议
在执行过程中,律师需要全面考虑,与法官多沟通,做到解押与过户无缝对接。